部门职能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研究实施全市利用内资计划及利用内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利用内资的调度、统计、分析、备案、考核工作;开展招商引资;负责重大内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强村”、“强企”的考核评比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核、上报限额以上固定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管理;负责编制我市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办理国家批准及我市权限内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
(四)负责全市涉农项目资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和小城镇建设资金的争取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审批收费许可;核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负责市场价格的统计、检测、预警;搜集反馈市场价格信息,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的宏观管理、服务。
(六)负责价格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负责涉案物品的价值认定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定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八)协调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