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防工作的规章和措施。
(二)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防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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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设4个职能科室。
⑴秘书科、⑵工程科、⑶指挥通信科、⑷法制宣传科。
各科室的职能由市人防办按照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划分,报市编办备案。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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