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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创卫办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广东潮州市
公众号ID:czscwb0768
公众号分类:健康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潮州市创卫办”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于健康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潮州市创卫办全称潮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潮州市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和相关健康信息的发布平台。

开发/运营主体: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主体: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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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潮州市创卫办是由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成立于2013年11月,依据《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该局内设办公室、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科等11个行政科室,核定行政编制45名,配备1名局长和4名副局长,统筹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及卫生监督执法等职能,下辖市中心医院、疾控中心等14家直属医疗卫生机构。

该局成立初期整合原市卫生局和计生局职能,承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新增职责,同时下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核发等权限。2018年部门预算纳入5家市级医院后,收支规模显著扩大,重点投入公立医院改革、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及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中,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达8247·77万元,凸显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疾病防控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职能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市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及家庭奖励扶助统计工作。

(二)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科

(加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

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市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联系市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的具体工作;负责市直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三)信息统计科

(加挂考核评价办公室牌子)

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参与人口统计数据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和考核制度。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

(与卫生应急办公室合署,加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县(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医政科

(加挂中医科、基本药物制度科牌子)

监督和指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与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组织公立医院实施运行监管制度;承担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和标准;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六)基层指导与妇幼健康服务科

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措施、规划、规范,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拟定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措施、规划、规范、标准;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市计划生育技术专家委员会对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进行医学鉴定,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

(七)综合监督科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和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及职业卫生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措施;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指导县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科技宣教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措施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人事科

(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一)干部保健科

(加挂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市管一、二级保健对象的健康管理,制订体检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创新医疗保健服务方式,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指导各级干部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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