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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美丽乡村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大丰区
公众号ID:dfmlxc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大丰美丽乡村”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建设、督查、成效。

开发/运营主体: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主体: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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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大丰美丽乡村是由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是陈国军。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盐城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民防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定市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研究制订平战体制转换的程序和方法;制定和完善市防空袭预案和城市人口疏散预案及其各项保障计划;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各项保障计划的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疏散区域建设,做好城市人口疏散安置和物资储运、供应等准备工作。

(四)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习;负责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重要经济目标所在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加强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人防向民防转变的方案、措施,开展有关准备工作。

(五)负责同电信部门共同制定紧急情况和战时人防通信保障预案;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警报网和指挥所通信枢纽建设规划的制定、建设与管理,协调军队通信、地方电信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战时和应急情况下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

(六)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结合工作和生产进行专业训练和必要的演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人员训练、训练经费和装备器材;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七)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项目的报(审)批和竣工验收,审核批准市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和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与人防相关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设计、质量、技术和造价管理;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安全管理,核准人民防空工程的报废、拆除。

(八)指导人防企业的改革改制;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指挥、通信等设备设施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审批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监督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内部审计。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一)战时保障市委、市政府、人武部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斗争,接收、传递、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民群众防空疏散掩蔽,组织构筑应急人民防空工程,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和上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科)

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和全区行业会议的组织协调并检查督促会议决定的实施;负责局非业务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和公文处理、文印章印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办理外事接待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承担局党委会议、党务工作会议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指导局系统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工作;指导执业资格工作,协助组织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规划和实施计划,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申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协调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财务审计科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局系统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和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局各项资金的收支核算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和审计监督区直管理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资金;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产品价格;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局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和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和有关事业单位规费报批、收取、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城市建设科(公用事业科)

拟订全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编制城区管理范围内年度市政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指导城镇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方面的管理工作;指导并负责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日常监管;指导并负责城区排水许可工作;指导管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全区市政企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市燃气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起草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燃气行业的日常监管。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拟订房地产行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指导执行,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定全区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措施并指导执行;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指导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发布;采集房地产市场基础数据,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制度;协调处理私房政策落实遗留问题;拟订全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范围内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存量房转让与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物业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建立全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指导监督物业服务用房配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房屋征收、住房保障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区级并监督指导镇房屋征收实施和保障性住房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评估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政策,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会同相关部门办理中央和省、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的融资、审计和资金清算等方面工作;审核区直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职工购房补贴等房改事项,管理区直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资金;指导直管公房的维护管理;承担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建筑业科

拟订全区建筑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并监督指导实施;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管理驻外办事机构;负责全区房屋建筑施工、监理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管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现场监管工作,推进建筑施工技术革新;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与指导;监督检查危险房屋的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拟订全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科技发展及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智慧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和从业人员管理;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含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村镇建设科

组织拟订全区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政策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集镇绿化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村镇建筑设计与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负责指导和牵头推进全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指导国家、省、市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森林小镇的建设;负责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地震管理科

组织编制全区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全区抗震设防知识宣传工作;参与研究编制和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协助做好抗震设防重点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抗震设防科技成果的运用与推广;组织开展全区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负责重大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地震区域性评估工作;组织有关地震现场调查;参与震害评估及破坏性地震宏观调查;承担区防震减灾联系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地震震情监测预测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台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地震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异常核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推动全区监测网点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地震信息传输系统;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震情会商和观测资料评比,组织编写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负责震情通报与上报;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的推广应用。

人防管理科

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部日常工作;拟订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指导制定人民防空疏散计划和疏散接收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按纲施训和人民防空演练;指导人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协助实施战时人民防空行动;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警报通信网建设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方案审查;指导人防指挥工程、宣传教育场馆、信息化和警报建设;承担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和指挥通信保障工作;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平时使用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结合建设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公共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战时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和平时防护工程的应急建设;负责人防工程从业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负责人民防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组织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性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及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检查和安全督查;参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

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等方面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管理工作;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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