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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湖城书香乌海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海市
公众号ID:gh_8522c3f0c43d
公众号分类:阅读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大漠湖城书香乌海”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乌海市文化局,属于阅读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乌海市“大漠湖城书香乌海”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官方公众平台。

开发/运营主体:乌海市文化局

关于主体:乌海市文化局是乌海市主管文化产业的政府机构。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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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乌海市文化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大漠湖城书香乌海是由乌海市文化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乌海市文化局是乌海市主管文化产业的政府机构。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7号)精神,设立乌海市文化局,挂乌海市新闻出版局牌子,为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本着: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一切的宗旨,服务于本市之间。以宣扬乐观的精神,打造一个健康的城市为宗旨,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的辉煌,走在社会的最前沿。

主要职责

(一)全面执行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二)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的创作与生成;扶持具备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工作。

(三)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八)负责对全市出版活动和印刷业的监督管理,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监督管理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活动。

(九)指导和管理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全市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

学府路行政中心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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