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发展
1950年,设立文教科,科长1人,工作人员4人。
1958年,改为文教局,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20人。
1961年,东方县文教局改为教育局,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30人。
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局改为科教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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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东方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与督促;领导局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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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东方市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规划和组织市教育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和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协调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牵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责信访、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新闻发布、督查督办、后勤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执法工作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局机关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承办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协调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以及人才引进涉及教育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指导和协调本系统妇女儿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或紧急事项的落实;处理局有关涉外事项;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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