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相关措施、执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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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普法有关材料起草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保障、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行业法治建设。承担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行业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区级以及基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新闻出版专项经费。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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