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职责。
3.取消组织指导公证员资格考试的职责。
4.取消管理、指导法学教育、法律函授培训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更多「职责调整」介绍请查阅全文…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拟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工作。
(二)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挂成华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人员编制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配备政法专项编制42名(含街道司法所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成华委〔2010〕6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相关事项
(一)成都市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直属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接受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审查起诉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负责“1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更多「相关事项」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