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区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知识工作。
(四 )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相关数据的备案、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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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年鉴编撰、网络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局法治培训工作;负责本局法务服务相关工作。
(二)依法治区办公室(法制科)。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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