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
1958年5月,中国佛教协会福建省分会筹备组组成。经二年,正式成立中国佛教协会福建省分会,公推福慧法师为会长。1990年,据中国佛协有关精神,中国佛协福建省分会改名为福建省佛教协会,第二、三届会长为普雨法师,第四、五届会长为妙湛法师。
1994年,福建省佛协召开第六届代表会议,推选界诠法师为会长,传常、学诚、理文、妙果、净慧、如妙、陈珍珍为副会长。福建省佛教协会第七届代表会议于1998年10月在福州召开,151名代表出席会议,为历届代表最多的一次。会议推选学诚法师为会长,理文、普法、道元、如妙、心亮、本性法师为副会长,秘书长由本性法师兼任。本届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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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宗旨
福建省佛协的宗旨是: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徒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兴办佛教事业;团结全省佛教徒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福建省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fujian,缩写:bafj。
第三条 本会任务:
(1)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维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文化教育机构及佛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全省佛教徒,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就落实宗教政策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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