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规章,拟定我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设施及基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间出版广电设施建设。
(三)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