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抚顺市总工会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抚顺市总工会成立于1950年3月,是隶属中共抚顺市委和辽宁省总工会的市级工会领导机关,下辖8个县区工会、13个市直委局工会及3个产业工会,管理基层工会组织2399个,覆盖单位3339个,会员近50万人。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护职工权益、参与劳动政策制定、劳模评选管理及工会经费监督等,下设17个职能部门和10个事业单位,涵盖职工教育、疗养及文化服务领域。
该工会组织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选举领导机构,截至2004年共召开16次代表大会。2020年9月召开第十八届十次全委会议完成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为收支总预算417·5万元,重点保障职工服务及工会职能运转。近年推进工人文化宫升级改造,建成多功能职工活动场所,累计服务超3万人次;自2001年起持续开展女职工周末学校项目,覆盖近百个专业领域。
工会概况
抚顺市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总工会现下辖8个县区地方工会(含经济开发区),13个市直委局工会,3个产业工会,有基层工会组织2399个,覆盖单位3339个,专职工会干部1028名;工会会员近50万人。
抚顺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抚顺市工会的领导机关是抚顺市工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抚顺市总工会委员会。市总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1—2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在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职权。抚顺市工会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抚顺市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1950年3月召开,200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本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59名,常务委员13名,经审委员11名。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指示、决议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辽宁省工会代表大会及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工会领导
市委常委:工会主席: | 刘国强 |
常务副主席: | 刘晋 |
副主席: | 周旭颖 |
副主席: | 王凤国 |
副主席: | 王军义 |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尹娟娟 |
党组成员: | 肖竟 |
工会结构
抚顺市总工会机关设有17个部门,现有工作人员68人。除机关职能部门外,
还辖有抚顺职工大学、抚顺市职工技术协作中心、抚顺市职工疗养院、抚顺市工人养老院、抚顺市工人文化宫、抚顺市职工消费合作总社、抚顺市总工会干部培训中心、抚顺市总工会宣传中心、抚顺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抚顺市职工服务中心等10个事业单位,现有员工近2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