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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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扶贫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和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侨务、少数民族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优秀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和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工作;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指导、组织全市体育领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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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正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
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市体育局行政权力事项按《连云港市体育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执行,在《连云港市体育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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