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甘肃省供销合作事业始于1928年,当时,国民党政府确定把发展合作社列为“训政时期”七项运动之一,组建了甘肃第一个消费合作社。
1936年,陇东解放区为了冲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保障军民供给,支持革命战争,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组建合作社的号召,在华池、环县开始建立消费合作社,从此揭开了共产党领导甘肃合作社运动的序幕。
1949年8月6日,兰州解放后,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农林处设立合作科(后改为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合作科),负责领导管理全省的合作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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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了解和反映农民和合作社社员及基层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全省供销合作社及社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促进城乡商品流通;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管理直属企业;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截止2019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有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101个。其中:省级供销社机关1个,市(州)供销社机关14个,县(区)供销社机关86个。全系统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总编制数1181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97个,事业编制192个,企业编制35个,其他27个。
现任领导
李书敏 省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潘卫东 省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任小东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社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供销联社党组成员
高剑鸣 省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梁吉东 省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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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系统拥有乡镇基层供销社934个,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8201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464个,法人企业665个。发展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达140家,农资配送中心102个、庄稼医院1094家,年农资商品供应量占全省的70%以上,发挥了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发展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64个,大宗农产品收购逐年增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已建成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56个、乡村回收站点3298个。实施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供销行动,废旧农膜回收12·8万吨;土地流转、托管服务逐步扩大,延伸到生产、销售各环节,并由河西地区向东部、南部拓展,土地托管、流转面积达105万亩;发展村级金融服务终端297个,提供金融服务5140万元;完成电子商务销售额10·4亿元。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多形式、多层面的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