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员
会员单位由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含公共汽、电车、出租(租赁)汽车、轨道交通(地铁、轻轨)、轮渡]等企事业单位和客车生产企业、与客车生产和公交运营相关连的零部件生产商、供应商,以及与城市公交客运经营管理有关的信息企业、科研、院所等组成。协会会长由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禤宗民担任。
下属单位
根据全省城市公交的工作职能和专业分工,报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登记,协会设立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公共汽车分会”、“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轨道交通分会”、“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出租汽车分会”、“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汽车租赁分会”、"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研究院"等4个专业分支机构,主办了广东城市公交网、《广东城市公共交通》内部刊物等传媒,以期为会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方面的行业咨询和信息服务。因此,本会具有行业性集中、专业性突出、代表性广泛的特点,能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一个相互沟通,交换信息、学习提高、促进发展,彼此受益的大舞台!
协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管理,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会员单位与政府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业务范围
(一)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并提出研究和建议事项。
(二)开展对省内外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调查研究,收集统计相关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相关法规和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三)总结交流推广本行业经营管理、企业改革、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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