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2024年12月11日,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香港上市公司审核师协会及澳门会计专业联会签署《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2024)》,深化粤港澳会计界于五大方面的合作,携手推动三地业界的高质量发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协会宗旨
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包括:为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有关事宜,监督、管理其执业情况;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和推动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协会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
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党群)部、研究发展部、人才培养部、会员服务和考试部、监管与技术指导部5个职能部门。
(一)综合(党群)部
主要负责协会行政性事务和党群工作,具体如下:
1·综合行政工作:一是负责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召开及日常事务。二是负责协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统筹各部门拟定的行业有关管理制度。三是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研究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四是负责牵头举办综合性重大会议、活动。五是负责协会秘书处内部运转工作,包括文书管理、机要通信、保密管理、信访管理、印章管理、法人证书管理、后勤、财务、人事、资产管理等工作。六是负责组织协会接待工作。七是负责行业财务管理、会费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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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全称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gdi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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