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协助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临潭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
(三)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跨区重大案件,处置危害社会治安、骚乱和治安灾害事故;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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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潭县公安局设19个内设机构,其中:政工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禁毒警察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治安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建制,其余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一)政工科
负责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务工作;负责县局党建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及科级以下干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科级后备干部推荐、考核、管理;负责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写实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警和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系统公安民警的工资、福利、警衔、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目标管理;负责民警的保险及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工作;负责全系统立功创模工作;负责全系统模范人物和事迹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工文秘工作,研究和制定政治工作规划,起草政治工作总结;负责全县公安系统在职人员的业务和学历培训方面的组织、计划、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考核、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知识分子、科技人员的管理及科技待遇的办理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会及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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