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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广西
公众号ID:gxgjrmfy
公众号分类:资讯
关于公众号:

“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属于资讯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法院资讯,推进司法公开;倡导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推动法治进步。

开发/运营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是广西国家审判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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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百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西省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15日,1954年更名为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同年3月15日改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秉持“尚德明理 奉法致公”院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根据宪法法律,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法院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辖区有14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北海海事法院等2个中院级的专门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机构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技术管理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督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宣传处等部门,以及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法官学院等直属事业单位。

现任领导

黄海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赵志军: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卢上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一级高级法官

陈 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义 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地理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内设的执行局办公楼位于南宁市良庆区洋坡路。直属事业单位广西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

公众号主体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广西高院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西省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15日,1954年更名为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同年3月15日改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秉持“尚德明理 奉法致公”院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根据宪法法律,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法院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辖区有14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北海海事法院等2个中院级的专门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机构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技术管理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督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宣传处等部门,以及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法官学院等直属事业单位。

现任领导

黄海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赵志军: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卢上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一级高级法官

陈 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地理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内设的执行局办公楼位于南宁市良庆区洋坡路。直属事业单位广西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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