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和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固原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固原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固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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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统筹有关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并负责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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