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我院始设于1950年11月,全院共设15个部门,包括13个内设机构及2个人民法庭。多年来,我院在苍梧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上下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审判领域不断拓宽,审判队伍逐步壮大,法院管理不断规范,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机关党建、文化建设和法院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推动依法治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能作用。打造出“支部建在法庭、妇女儿童维权、跨区域司法联动、廉政建设”四大工作品牌,走出了具有苍梧法院工作特色的新路子,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推动依法治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能作用。
机构设置
苍梧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石桥中心人民法庭、岭脚中心人民法庭等共计15个部门。
法院建设
一直以来,苍梧法院始终坚持“发展与创新同步”的思路,立足自身,结合实际重点打造“四项司法品牌”。一是做实“粤桂合作助执行”品牌。我院石桥法庭积极响应粤桂合作大趋势,创建党建合作机建、跨区司法交流协作机制,与毗邻的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广东省封开县法院建立网格化无缝对接,构建了两省三市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二是做强“妇女儿童维权”品牌。我院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众日益增多,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凸显等实际情况,建立建成以“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基础、两庭(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阵地、网络(苍梧法院网站)为补充”的基本工作格局,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2012年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并受邀在会上做经验介绍,我院刑庭被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妇联评为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三是做好“廉政建设”品牌。我院应对新形势,通过书面提醒函、监察建议书等,将监督关口前移。举办家属促廉座谈会,充分发挥家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院干警从1991年至今连续24年无违法违纪行为,获得了“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四是做优“支部建在法庭”品牌。我院依托“支部建在法庭”品牌,做到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推动司法审判服务基层群众。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的模范作用,为全体法官树立良好的榜样。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我院四大品牌工作硕果累累,《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对品牌工作进行报道,树立了我院良好的外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