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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广西梧州市苍梧县
公众号ID:cangwufayuan
公众号分类:资讯
关于公众号:

“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苍梧县人民法院,属于资讯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法院资讯,推进司法公开;倡导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推动法治进步。

开发/运营主体:苍梧县人民法院

关于主体:苍梧县人民法院是苍梧县人民法院。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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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苍梧县人民法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是由苍梧县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苍梧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21号。全院共设15个部门,包括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法警大队等13个内设机构及石桥、岭脚2个中心人民法庭。苍梧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我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依法审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三)依法审判本院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的各类再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四)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方针,布置本院的审判工作。(五)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告诉、申诉,审查立案。(六)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七)其他专门性工作。(八)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九)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用法院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社会公德。(十)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十一)承办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应当由苍梧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法院简介

 我院始设于1950年11月,全院共设15个部门,包括13个内设机构及2个人民法庭。多年来,我院在苍梧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上下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审判领域不断拓宽,审判队伍逐步壮大,法院管理不断规范,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机关党建、文化建设和法院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推动依法治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能作用。打造出“支部建在法庭、妇女儿童维权、跨区域司法联动、廉政建设”四大工作品牌,走出了具有苍梧法院工作特色的新路子,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推动依法治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能作用。

机构设置

苍梧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石桥中心人民法庭、岭脚中心人民法庭等共计15个部门。

法院建设

一直以来,苍梧法院始终坚持“发展与创新同步”的思路,立足自身,结合实际重点打造“四项司法品牌”。一是做实“粤桂合作助执行”品牌。我院石桥法庭积极响应粤桂合作大趋势,创建党建合作机建、跨区司法交流协作机制,与毗邻的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广东省封开县法院建立网格化无缝对接,构建了两省三市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二是做强“妇女儿童维权”品牌。我院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众日益增多,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凸显等实际情况,建立建成以“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基础、两庭(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阵地、网络(苍梧法院网站)为补充”的基本工作格局,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2012年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并受邀在会上做经验介绍,我院刑庭被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妇联评为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三是做好“廉政建设”品牌。我院应对新形势,通过书面提醒函、监察建议书等,将监督关口前移。举办家属促廉座谈会,充分发挥家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院干警从1991年至今连续24年无违法违纪行为,获得了“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四是做优“支部建在法庭”品牌。我院依托“支部建在法庭”品牌,做到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推动司法审判服务基层群众。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的模范作用,为全体法官树立良好的榜样。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我院四大品牌工作硕果累累,《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对品牌工作进行报道,树立了我院良好的外在形象。

所获荣誉

我院集体、干警个人在审判工作中多次立功受奖。荣获最高院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立案信访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广西法院系统十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等二十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并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潘锦波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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