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党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15名。局机关设有监督管理科、污染治理科和办公室等3个职能科室;设有环境评估中心、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下属单位设有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环境保护和环保科技发展的计划与规划,监管全市自然生态环境、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环保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许可和环境监测统计与信息工作,指导协调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所获荣誉
我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工业,持之以恒进行全民性“宣传先行、教育为本”的环保宣教。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作风。全局秉持“廉洁为民、依法规范”原则,履行职责、服务企业、造福全市人民,认真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事业,连续多年被江西省、赣州市评为先进单位。在实现建设“一个中心”、推进“四个打造”的发展战略中,我局将以”优化环境,发展经济“为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防治污染与保护生态并重的方针,不断提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营造环境新优势,努力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让瑞金的天更蓝、水更清、城更静、环境更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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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赣州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监督全市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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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增挂规划财务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性会议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负责重大污染事故和跨区域性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工作;承担市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综治、信访、计生等工作;承办市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工作;协助局党支部做好全局干部选拔任免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工作;负责全局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局机关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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