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2006年以来,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委、省人事局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机关”,被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命名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2018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2019年6月,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党支部入选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名单。
2022年,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授予“东营市工人先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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