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8年6月,前身为合肥市东市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现坐落于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全院现有人员155人,其中在编公务员83人。在编公务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6%,其中1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
机构设置
庐阳法院现设有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政治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办公室(下设行政科)、研究室(下设信息科)、法警大队、杏花法庭(派出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庐阳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多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前列。该院在合肥法院率先试行立案速裁、“执行分段集约机制”等机制,承接刑事量刑规范化、小额速裁、保险纠纷诉前调解等试点工作,先后发出安徽首份人身保护裁定、民事诉讼调查令、实现担保物权裁定,审理安徽首例小额速裁案件、合肥首例小额诉讼案件,挂牌成立全省首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前调解室,建立合肥首个“社区法官”制度,人民陪审、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经验曾面向全国法院推广。
所获荣誉
庐阳法院曾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多次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和全省优秀法院。该院姚维家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光荣称号,多个内设机构和众多干警也分获各级表彰。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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