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相关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及其分析工作。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监督指导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交)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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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机要、印鉴管理,信访、档案和政策法规研究;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上报工作,完成自治区交通厅人事处及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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