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区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和关爱农民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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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联系工青妇组织。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统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服务局党委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学习;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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