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法、法制宣传骨干、辅导员、协勤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街道、部门、行业的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学法用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四)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草拟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的公证、律师、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六)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后勤物资、技术装备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监督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全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行政接边地区的联防联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九)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要、保密、信息、统计、档案、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基本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监督、检查、验收项目执行情况,向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落实和项目进展情况;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专项经费和后勤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传股
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学法用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证律师工作股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公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公证机构设置、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以及公证机构执业证的申领、换发、补发的初审;负责公证员任免初审、公证员执业证申领及注册初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初审;监督指导公证业务活动,监督公证质量;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考核、培训等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等工作;监督有关律师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律师工作机构和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初审报批工作;监督指导律师业务活动,承办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奖励以及组织、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等管理工作。
(四)基层工作股
负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负责监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初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及年度注册初审;指导和协调基层社会矛盾调处、行政接边地区的联防联调工作。
(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研究社区矫正的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综治委刑释解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法律援助办公室
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工作;协助上级做好法律援助年检、考核、注册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指派和监督;指导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七)政工股
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局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干管权限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容风纪和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审计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内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