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机构
班子成员(4人):王怀义(市总主席、党组书记);王丽(市总副主席、党组成员)、刘传惠(市总副主席、党组成员)、杨开洪(市总副主席、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翟春华
内设机构(11个):办公(调研)室、组织部、财务(事业)部、宣传教育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部、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经济技术部(技协办)、机关党委、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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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省总工作的布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确定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领导我市工会工作。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2、坚持与政府的联系会议制度,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保险和调处劳动争议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存在的问题。参与安全检查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的保护工作,协调政府组织安排“送温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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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 办公室(调研室)
协助领导做好市总机关各部(室)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机关各种规章制度;负责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各部门起草文件的审核;负责做好市总召开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保密、保卫、信访、统计工作;负责综合反映我市工会工作及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和动态;负责工运信息调研,工运史志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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