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将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纳入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查,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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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对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区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提升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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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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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档案、电子政务、新闻信息、舆情管理、会议、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国有资产采购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合作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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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员级领导职数13名,其中科长(主任)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