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法治皇姑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皇姑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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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负责司法行政工作法制、调研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调研、文电、会务、信息、保密、人事、财务、老干部、档案管理和信访稳定等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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