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中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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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公产管理、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置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水利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专题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协调区级河流开发利用有关事务。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与交流相关工作。指导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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