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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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是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前身为定陶县人民法院,1951年底由原司法科改建成立,现位于定陶区陶朱公大街中段,承担辖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及执行职能,年均审理案件逾2600件。法院现有在岗干警113人,设政治处、立案庭等11个部门及6处派出法庭,2023年入选山东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该院历经多次机构调整,2009年其行政庭获集体一等功。近年推进司法改革,建立繁简分流、执行工作新机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2025年拘传被执行人16人,执行到位金额40余万元。2023-2024年依法审结菏泽牡丹源温泉小镇破产重整案,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2025年召开司法改革推进会,部署审判质效提升及数字赋能改革措施。
院情简介
1951年底,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平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示精神,撤销司法科,改建定陶县人民法院。定陶法院座落于县城陶朱公大街中段,现有在岗法官干警113人,其中党组成员10人、审委会委员13人(含党组成员10人)、审判员62人,书记员31人,司法警察5人,其他2人。
机构设置
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政研室、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等行政部门,立案庭、技术室、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局综合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等业务庭室,法院下辖城郊、陈集、力本屯、冉固、黄店、游集等6处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定陶法院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建院,求真务实工作的基本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为己任,在经费保障存在困难、人员断层严重、办公办案条件较差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办理各类案件2600余件,为促进全县政治持续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
所获荣誉
近年来,定陶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市公正执法模范单位二次、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一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法院行政庭于2009年荣立集体一等功并有多个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二、三等功;多名干警多次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二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三名干警被评为菏泽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2023年2月,入选“2022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