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重要经济目标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
(三)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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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人事科
拟订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信访、培训、接待、信息、综合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党群、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参与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担人民防空财务、计划、统计、审计工作;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审核人民防空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并实施监督检查;协调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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