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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全州卫生计生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绩效管理、目标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保密、信息、扶贫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史志、年鉴编撰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机关公文审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工作。

(二)规划财务信息科

拟订卫生计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州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负责统筹协调实施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和省专项支援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负责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的编制、分配、监管;负责州级卫生计生事业经费预、决算编制,卫生计生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全州卫生计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监管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国外贷款项目,监管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承担卫生计生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提出卫生计生经济、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

承担全州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拟订卫生计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卫生计生统计工作。

(三)人事科教科(阿坝州卫生职称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州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出国政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州人才对口支援和服务基层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和公开招聘卫生人员的面试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全州性表彰奖励工作;参与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倡导的卫生计生领域的重大活动,指导并组织实施与国外政府、民间的双边、多边卫生计生合作交流;负责卫生援外任务和对外技术、劳务合作项目;负责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出国研修、学习等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手续;承担与港、澳、台、侨的卫生计生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工作,指导直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州级卫生计生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指导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宣传科)

负责卫生计生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和建设;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拟订并实施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指导全州卫生计生新闻宣传业务工作;负责统筹机关门户网站等网络宣传工作;承担卫生计生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

(五)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指导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消毒产品的备案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生违法案件,指导综合监督执法;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和消毒产品备案工作。

(六)卫生应急科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州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来宾来州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干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工作;依法管理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和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八)重大传染病防治科

组织实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和爱国卫生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社会参与活动;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开展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健康(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卫生单位、无烟单位,组织开展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履约控烟等工作。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州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副科长:龙春燕 电话:2827928

(九)基层卫生科

拟订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方针、发展规划、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检查评价、经验交流及人员培训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科长:任素英 电话:2830855

(十)医政药政科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设置和医务人员执业准入、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拟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州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全州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负责医疗行业纠风、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负责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负责卫生、计生项目和药品、器械、耗材集中采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拟定全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计划,监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管理及实施;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器械集中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

(十一)中藏羌医管理科

组织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州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州中医药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全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技、教育和重点专科和学科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及社区中医药工作。

(十二)妇幼健康与计生指导科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职责。

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承担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拟定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牵头推进卫生计生服务流动人口的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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