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将原州卫生局的职责、原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划入州卫计委。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原州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及贯彻实施药品法典、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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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州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州卫生计生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州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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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全州卫生计生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绩效管理、目标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保密、信息、扶贫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史志、年鉴编撰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机关公文审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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