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执行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负责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及省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包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四是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与相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适老化改造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医疗保障局的关有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