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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