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揭东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92年,由原揭阳县人民法院分立组建,同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9月24日挂牌办公,地点位于榕城区韩祠路63号,于1993年12月搬迁至揭东县城原曲溪瓷厂办公,1996年5月27日搬迁至现在审判办公大楼办公,地址坐落于揭东区曲溪城西金凤路57号。全院现有人员13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0·6%,队伍逐步呈现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特点。
机构设置
揭东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室(与司法技术室合署),政工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司法警察大队,曲溪、新亨、白塔3个人民法庭共计16个部门,以及机关服务中心一个直属事业单位。
法院建设
近年来,揭东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三千件左右,约占全市法院的1/5强。多年来,揭东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揭东法院先后推出了由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诉前财产保全的和解、执行立案前的执行督促三项工作机制构成的“诉前和解三种机制”;由法官庭前调解、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构成的“庭前和解三项制度”。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揭东法院还启动了诉调对接工作,在3个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安排特邀调解员等专职人员负责纠纷的立案前调解。2005年以来,揭东法院通过调解和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推动了揭东区“大调解”格局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