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负责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参与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查、审核,指导和审核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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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务、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接待、安全、保卫等机关后勤工作;承担全局性重要文件起草、重大课题调研、史志编撰组稿工作;承担局综合信息报送、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主管工作;协调信息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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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行政单位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榕城分局、蓝城分局、空港分局、普宁华侨管理区分局、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内的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协助市局征收、征用土地并对建设用地进行初审;负责区域内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初审、调处土地和矿业权属纠纷工作;承担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发证的相关前期工作;组织矿业权勘查,负责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年度检查及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参与作为普通建材的砂、石、粘土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工作;负责区域内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负责区域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承担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上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组织、实施辖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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