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立法工作。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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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室、政治部、法治调研督察科 、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等科室和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等下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对外宣传及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服装、警车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协助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工作规划、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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