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起草本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文件;研究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的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组织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全区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跨领域重大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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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党务、纪检、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车辆调度、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对12345市民热线、信箱、信访的受理、交界、督办等度作;负责工单进行承接、呈批、派单;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聘、干部教育;负责执法装备的配置和更新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工作,编制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处罚罚款票据的监管;负责装备建设和规划、检查指导;负责制式服装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以及各类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配置、保养和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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