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州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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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会议会务等工作;拟订并协调、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督办;组织拟订实施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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