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根据部门预算公开文件,主要承担十二项核心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法规政策,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
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
监管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及行业体制改革
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审批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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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2020年部门预算显示:
基本支出169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占主要部分
项目支出32669·45万元,包含电动出租车补贴、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专项
"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占比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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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推进
2023-2024年重点任务包括:
昔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计划2024年实现通车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提质工程收官工作
"四好农村路"建设年度500公里达标任务
城市公交线网优化及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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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
建立三级安全责任体系:
交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
客运场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310·82万元,完成超限检测站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道路运输事故率同比下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