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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检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
公众号ID:kashijiancha
公众号分类:法律
关于公众号:

“喀什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喀什检察分院官方微信将发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消息等内容。

开发/运营主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

关于主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是喀什地区境内的司法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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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喀什检察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是喀什地区境内的司法机关。

发展历史

2024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阿尔斯兰·阿布都卡迪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机构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喀什地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喀什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喀什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承办党组会及相关党务工作、院务会。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现任领导

检察长:阿尔斯兰·阿布都卡迪尔

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新伟

党组副书记、检察长:乃比·艾买提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南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录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何习之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7月,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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