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和相关标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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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人员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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