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申报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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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效能建设、文明创建、信息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文电处理、综合治理、机关保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信访、计划生育、关工委、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围绕局中心工作协调安排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年度工作思路及安排建议。承担科技宣传和协调安排新闻发布会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局政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协调安排重要会议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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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级6名,副科级2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章文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李凌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滑晓琴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刚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二级调研员:曹士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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