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
协会成立以来,共接待国内外法师参访团、佛教考察团近百次,累计接待来访人数10余万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先后恢复重建寺院9座,念佛堂16处,有效地解决了佛教徒宗教生活的需要。
创办《廊坊佛教》会刊,挖掘佛教资源,弘扬佛教文化,为信众增添了又一学习交流的新途径。
任务与职能
(1)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维护佛教徒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文化教育机构及佛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各民族佛教徒,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就落实宗教政策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2)加强对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佛教徒爱国主义觉悟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3)支持开展会务,并对各县(市、区)佛教协会和宗教活动场所在佛教事业上实行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区)佛教协会、佛教寺院和其他佛教组织有义务贯彻执行本会的决议和决定。
(4)指导和督促居士团体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团结,协调关系,精进学修,护持三宝,遵纪守法,服务社会。
(5)兴办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四众人才,提高佛教界的整体素质;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究,编印流通佛教书刊,保护佛教文物古迹。
(6)引导佛教徒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兴办符合佛教特点的自养服务事业,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7)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团结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和佛教事业的发展。
(8)发展同佛教界的交往与合作,促进佛教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