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百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1954年成立,前身为辽宁省人民法院,后改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辽宁省现有三级法院126个,省法院下辖14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等3个专门法院。省法院内设机构共31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20个,综合部门11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83名。
2020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获得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法院简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1954年8月1日,原辽东、辽西两省人民法院合并,组建辽宁省人民法院。1955年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法院改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辽宁省现有三级法院108个,省法院下辖14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等3个专门法院。省法院内设机构共31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20个,综合部门11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83名。2013年,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0410件。
机构设置
省法院内设机构共31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20个,综合部门11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83名。各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技术处、计财处、监察室、督查办、老干部处、机关党委、法警总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审监一庭、审监二庭、审监三庭、审监四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辽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为牵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辽宁法院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三级法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诉讼享受便捷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倡导“一次到庭结案法”,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面对面指导基层改进作风;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认真集中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大力倡导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所获荣誉
2008年以来,辽宁高院连续三届获评省直文明机关,2012至2013年度荣获省直文明机关(标兵)单位。
2020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获得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入选拟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现任领导
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谭家戎(党组成员)、李光(党组成员)、贾娜、李成富(党组成员)
公众号主体介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辽宁高院是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1954年成立,前身为辽宁省人民法院,后改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辽宁省现有三级法院126个,省法院下辖14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等3个专门法院。省法院内设机构共31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20个,综合部门11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83名。
2020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获得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法院简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1954年8月1日,原辽东、辽西两省人民法院合并,组建辽宁省人民法院。1955年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法院改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辽宁省现有三级法院108个,省法院下辖14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等3个专门法院。省法院内设机构共31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20个,综合部门11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83名。2013年,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0410件。
机构设置
省法院内设机构共31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20个,综合部门11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83名。各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技术处、计财处、监察室、督查办、老干部处、机关党委、法警总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审监一庭、审监二庭、审监三庭、审监四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辽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为牵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辽宁法院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三级法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诉讼享受便捷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倡导“一次到庭结案法”,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面对面指导基层改进作风;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认真集中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大力倡导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所获荣誉
2008年以来,辽宁高院连续三届获评省直文明机关,2012至2013年度荣获省直文明机关(标兵)单位。
2020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获得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入选拟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现任领导
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谭家戎(党组成员)、李光(党组成员)、贾娜、李成富(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