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以及有关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污水、污泥处理的处置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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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一)局长:朱凤华同志
(二)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孙钦刚同志
1·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
2· 负责“第一书记”“红领书记”“干部下基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3· 负责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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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问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各项建设、维护和其它资金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编制、配置、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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