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文化(含文物、博物馆工作,下同)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研究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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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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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何晶(女)
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管理局局长:何大为
党组成员、副厅长:于峰
党组成员、副厅长:钟华(挂职两年)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楠(女)
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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