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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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学校安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接待、稳定、督查、财务、文书档案、图书代办、图书资料管理和调研、安全保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协调有关教育协作交流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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